坐在回城的天马上,山猫拿出挂在腰侧的小包看了一阵,又放回去。
隔了一会,又拿出来看一眼。
“老师?”坐在前面的小狐狸向后仰头,“你已经看了这个包三十二次了。”
山猫冷酷无情的把宋畅的脑袋给推回去。
“好好看路。”
“……老师,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呢?”控制天马的又不是她,她看什么路啊!
山猫:……
“老师,别看啦,我们真的趁火打劫……啊不,贱卖魔药赚了两千三百二十七个铸币——连我的低级残废魔药都卖出去了。”
山猫:……
“老师,要不我们停下来你再数一遍吧——开马不看袋,看袋不开马啊老师。”
山猫敲了宋畅一个爆栗。
“……痛!”
山猫又揉了揉小狐狸崽子的脑袋。
把小狐狸崽子揉的东倒西歪。
好好一个小崽子,怎么长了张嘴。
“既然这么闲,不如先背几张魔药方子。”
“好哦好哦。”宋畅求之不得。
投其所好安抚了小崽子,山猫看着小狐狸的金脑袋,突然发现她好像真的捡到了金子。
因为她眼睁睁看着这小崽子拿着魔药张口就是家里有人亖了老板急着回家奔丧所有魔药通通大甩卖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然后眼睛眨都不眨的把魔药翻了三倍往外卖。
关键是还真有不少人买。
可能还有一点宋畅张口就是天选之子就是你,一瓶魔药改战力的功劳,痴迷于猎龙的人,是不会有能力抵挡这种诱惑的。
但是,说实话,看着宋畅做生意,山猫都快尴尬的掩面而逃——
可占据了出口必经之地,顺便捞回了闭嘴的眼珠子的宋畅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
她都孤儿了,谁死都是真死,奔丧怎么不是真奔?
随口创死一个路人并让她or他or它爆金币是这样的。
其实重点还是在于山猫的魔药质量上乘,效果虽然千奇百怪,但有些魔药属实是戳在了一些人的内心阴暗面——
比如那个沾一点全身都痒的痒痒魔药。
宋畅一说给朋友带一瓶,瞬间就成了小摊上的火爆单品,卖的超好。
随着社牛小狐的一百种推销方式大放异彩,本来坐在旁边的山猫已经逐渐变成了一团猞猁菇。
恨不得把自己从脑袋到脚全都蒙上,让这些路过的家伙一个都认不出她是山猫——
宋畅评价为像丧彪咪在外面被主人喊小花小花回家吃饭。
有点猫生耻辱那味了。
但耻辱归耻辱,山猫没有不告而别,也没有丢下她一个人尴尬到跑路——
而是顺便在走之前带着宋畅套麻袋了那个金雕,给他留了点“最后的纪念”。
山猫把金雕一脚踹进旁边的臭水沟的时候,还不忘教导宋畅,“这种东西就是要提早揍,不然你某天晚上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东西没打,得辗转反侧一晚上,毛毛第二天起来都不顺滑了。”
宋畅认为山猫说的对。
因为赚了一大笔,山猫走的时候甚至大方的挑了最快最好的天马——
就是给马行铸币的时候显然有点后悔加心疼。
但等骑上天马了,大猫又从心疼变成了马上疯——
宋畅被癫的七零八落,但没掉凳,啊呸,没掉马。
主要得归功于她太小只,而大猫太大只。
宋畅:……好个威武雄壮可以让她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后能这么宽阔嘛!!!
闭嘴:……请务必不要,小姐。
莫里莉亚城,一个听着颇有些秀气和温柔的城市,实际上——是粗犷到长得很随意的建筑群,除了远方领主的城堡罗列森严整齐以外,剩下的房屋高矮胖瘦各不相同,街道更是蜿蜒崎岖的如同贪吃蛇的走位,主打一个有地你就下脚,没地你就硬挤——
宋畅从期待瞬间变成哦就这样。
幸好天马不拉屎。
否则走在街道上,一踩一脚……
“老师,莫里莉亚城为什么要叫莫里莉亚城?”宋畅被从天马上拎下来,跟着山猫去马行还马。
“因为现在的领主是莫里莉亚·菲尼斯夫人。”
“那如果下一任领主叫莉莉丝·菲尼斯的话……”
“那它到时候就叫莉莉丝城了。”
“……这样大家不会记不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