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将钱放进白房间,而是放在钱箱子里,这是要带到猪肉摊子上去用来装钱的。
每一文钱都是她今天的收益。
去卖肉之前,薛宁先进了趟白房间。
拎着野菜就进了超市,将东西摆放好,郝三思踩着点儿就来了。
打秤、算账、付钱,一气呵成。
薛宁拿着签字笔在购物清单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依然是握毛笔的姿势,但是落下的字却大气恢弘。
郝三思还是第一次见人用签字笔写出了毛笔字的气势来。
“宁姨,你这字写的越来越好了。”
“是吗?”薛宁看了两眼,摇摇头,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味道:“还没达到我巅峰时期的一半水平呢!”
她写的最好的时候,养父说她的字像是被名家大师亲自手把手地教授过一样。
薛宁不知道有没有名家大师教她写字,但是一定有乞丐大师教过她怎么捡破烂怎么乞讨,不然在那个朝代,不会乞讨早就饿死了。
跟郝三思道别之后,薛宁收拾好东西,就进了超市。
先将两扇猪肉搬进车子里,又跟卖肉的老板约定好了明天还要两扇猪肉,一些猪下水。
卖肉的老板已经跟薛宁很熟了。
这可是他的大客户,每天都买肉,而且最少是二十斤起步。
这几天倒好,直接一百多斤起步。
“阿姨,你买这么多猪肉干什么啊?”卖肉的老板好奇地问道。
“吃啊。”
“吃?你吃的完那么多吗?”
“没办法,家里人多,个个都喜欢吃肉。”
卖肉老板:“……”再爱吃肉,也不会天天买肉啊,天天吃不腻吗?
不过他也不好说什么,顾客就是上帝,上帝又不是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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