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玠第一次表现出想离开。
望着有些焦急的毛玠,曹祜道:“两篇奏疏,分别是《请复肉刑疏》和《驳天不雨者盖黥刑籍没说疏》。”
毛玠听了,眉头微皱。
“按照对毛公的弹劾,毛公是反对肉刑的。若是毛公不反对呢?”
曹魏是中国司法变革最重要的时期之一,除了出现了“外嫁女不受父族连坐”制度外,还进行了四次是否恢复肉刑大讨论。
第一次便出现在建安十八年,其中陈群、钟繇、傅干等人支持,王修、王朗等人反对。这一时期,主复派占上风,但由于客观形势的限制,未能恢复。
曹操一时也难以决断,最后决定,订甲子科,以木代铁趺左右趾。又因汉律太重,使减一半。
但肉刑有小规模的恢复。
当然两汉也一直有在实行有限度的肉刑,比如司马迁的“宫刑”,彭羕的“髡刑”等。
历史上两晋南北朝时期,普遍恢复了肉刑。
陈群、钟繇这些人支持肉刑,并不是残暴,反而是认为,除肉刑名轻实重,可以用肉刑代替部分死刑。
以强罪为例,在他们看来,若将犯人杀了则刑罚太过,可若只是关押、流放则刑罚又太轻,宫刑咔嚓了最好,即留了犯人一命,又让犯人不能再犯错,而且还能时时悔过。要是没有肉刑,简单的杀或者流,就不能有效的制裁罪犯。
毛玠其实是不太支持复肉刑的。
毛玠支持将肉刑改成服劳役,如此一来,国家可以获得许多收益,同时不用付报酬。
“大将军,《请复肉刑疏》我是不能写的。”
“为何?”
“其一,南方荆、扬二州未定,若复肉刑,乃是授人以柄,不利于安定人心。
其二,目前的法律有问题,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但这不是恢复肉刑的理由。目前要做的是完善法律,而不是恢复一项已经被放弃的制度。”
(汉文帝废除肉刑,并不是一件好事。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表面上废除了肉刑,但笞刑容易直接将人打死,而且扩大了死刑,本来一些不用死的罪,肉刑就行,现在直接砍脑袋。
之后几百年都觉得有问题,只是废除肉刑,名声太大,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翻不过来。)
“毛公不愿写?”
“我不能因为求生而违背自己的准则。”
“那《驳天不雨者盖黥刑籍没说疏》呢?”
毛玠犹豫许久,这才说道:“其实我也不认为黥刑、籍没会引来天不下雨。
自古圣帝明王,罪及妻子。书云:左不共左,右不共右,予则孥戮女。司寇之职,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汉法所行黥墨之刑,存于古典。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一以宽良民之命,二以宥并罪之辜。此何以负于神明之意,而当致旱?
成汤圣世,野无生草,周宣令主,旱魃为虐。亢旱以来,积三十年,归咎黥面,为相值不?卫人伐邢,师兴而雨,罪恶无徵,何以应天?
(黥刑以及罪人妻、子没为官奴婢之刑罚乃古已有之,若将致旱,古时岂非连年大旱?商汤、周宣王皆为仁主,却俱逢大旱,岂是刑罚严苛所致?总而言之,大旱与刑罚严苛毫无关系。)”
曹祜听后点点头。
“既然毛公也认为此言荒唐,可否将驳斥之论,述于纸上,传播世人?”
“可!”
“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