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瑶猛然睁眼。
照片里的人,是十五岁的李杰。
而照片背面,一行褪色钢笔字赫然在目:“赠李杰同学,祝学业进步——曹达华,1998.9”。
她翻身坐起,从枕头下摸出自己那部诺基亚手机——这是她今早刚托人从市里捎来的,外壳还带着塑料膜的涩感。手指划开通讯录,找到唯一存着的号码:曹达华。
拨通。
忙音。
第二遍。
仍是忙音。
第三遍,电话接通,听筒里传来曹达华略带沙哑的嗓音,背景有水流声,像是刚洗完澡:“喂?”
方瑶屏息,声音平静无波:“曹叔,我是方瑶。您认识李杰吗?”
那边沉默两秒,随即低笑:“认识啊,那孩子小时候常来我家蹭饭,调皮得很。”
“那您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学修电器的吗?”
“修电器?”曹达华笑得更深,“他哪会修电器,他只会拆——拆完装不回去,还得我给他收拾烂摊子。”
方瑶心跳如鼓,却语气愈沉:“可我听说,他十二岁就能修好村委那台坏了半年的电视机。”
“哦?”曹达华拖长音调,“那电视是我修的。他蹲旁边看了三天,记住了步骤,回头拿自家黑白电视练手——结果烧了保险丝,差点把房子点着。”
方瑶指尖冰凉。
所以李杰从未真正掌握那门手艺。
他只是……在模仿曹达华的动作。
而曹达华教他的,从来不是技术。
是时机。
是火候。
是某个零件松动前,那毫厘之间的震颤预感。
方瑶挂断电话,仰头望向天花板。
原来从一开始,曹达华就在等她。
等她发现李杰身上的异常,等她因胎动困惑而溯源,等她拨通这个号码——
一切,都是局。
可她偏偏入局。
因为李杰是真的。
胎动是真的。
爱是真的。
她缓缓躺回床上,将李杰的手拢进自己掌心,十指紧扣。
窗外,最后一朵烟花升空,炸开时无声无息,只余漫天金屑簌簌飘落,像一场盛大而温柔的雪。
方瑶闭上眼。
这一次,她不再抗拒梦境。
黑暗温柔合拢,她看见自己站在一片无垠麦田中央,麦浪翻涌如海。远处炊烟袅袅,李杰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锅里咕嘟冒着热气,蒸腾的白雾里,隐约可见一个襁褓。
而麦田尽头,曹达华背着手缓步而来,手里捏着一枚铜钱,正面阴刻北斗七星,背面阳铸“顺”字。
他停在方瑶面前,将铜钱轻轻放入她掌心。
“孩子,”他声音温和,“有些路,必须你亲自走完。不是为了赢,是为了——不悔。”
方瑶攥紧铜钱,边缘硌得掌心生疼。
她睁开眼,天已微明。
晨光熹微,透过窗棂,在李杰睫毛上投下细碎金斑。方瑶静静凝望,忽然伸手,用拇指腹极轻地蹭过那片柔软。
李杰睫毛颤了颤,没醒,却无意识地朝她掌心蹭了蹭,像只贪暖的小兽。
方瑶喉头微哽,俯身,在她额角印下一吻。
这一世,她不争仙位,不攀高位,不要长生。
她只要李杰平安产子,只要孩子健健康康落地,只要这家小小的屋子,永远亮着一盏等她归来的灯。
至于曹达华,至于钱博,至于那些藏在时光褶皱里的谜题……
她会一一拆解。
但不是现在。
现在,她只是方瑶,是李杰的爱人,是未出生孩子的母亲。
她轻轻掀开被子,赤脚走到厨房。
煤气灶“啪”一声燃起蓝色火苗。
她舀水,淘米,加水,按下电饭煲开关。
“叮——”
清脆一声,白雾腾起,氤氲了整扇玻璃窗。
方瑶站在雾气之后,望着自己模糊的倒影,终于笑了。
那笑容很淡,却像初春第一枝破土的嫩芽,带着不容置疑的生机。
她转身,从橱柜取出两个粗瓷碗,擦得干干净净,摆上桌。
碗底青花,是去年春节李杰亲手画的,歪歪扭扭一朵梅花,花瓣五瓣,蕊心一点朱砂——像极了曹达华手腕上的痣。
方瑶指尖抚过那点红,轻声道:
“来日方长。”
晨光渐盛,穿过窗棂,稳稳落在那两副碗筷之上,映得青花灼灼,朱砂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