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签一份佣金书。
此言一出,瞬间吸引全场记者和媒体人的注意。
难道事件要再次迎来反转?
而且是大幅度逆转!
是的。
目前演艺明星赵朗夫妇买房疑似跳单一事,在网络和媒体上的舆论风向时刻都在变。
总体趋势从原先大部分网友吐槽这俩明星,现在变成两人粉丝对中介方的口诛笔伐。
随着对方律师团出手,又是律师公开声明又是起诉网友的,让很多不明所以的网友以为赵朗非常有底气,越来越多人站队到赵明夫妇那边,指责中介方。
今天能赶到现场参加记者招待会的各路人马,毫无疑问都非常有新闻敏感性。
不少记者心想,这趟真是来对了,可以拿到一手采编资料。
有些记者甚至已经开始在草稿上构思简要报道框架,准备等记者招待会一结束,就可以抢在同行前面出报道!
赵朗夫妇买房疑似跳单,一开始是在网络论坛和平台上引发热议,经过发酵,早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娱乐新闻了。
首先赵朗是这几年新晋的当红歌王子,人气肯定是有的。
而项斓演了国家电视台和某些大型地方卫视多部热播剧,更是有一定国民度。
所以除各类娱乐期刊、报纸外,诸如东海市、京城还有楚天、南方、川渝等地区的都市报、市民报,主打民生新闻、社会新闻的媒体纷纷都跟进报道。
此外,这事还涉及到中介合同、服务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
不少法律人士见社会关注度高,也愿意站出来公开评论和点评,给自身吸引一波眼球。
诸如普法时报、东海法治报等有名号的法治新闻媒体也都参与了进来。
记者招待会现场。
很多记者听到周新伟爆出关键信息,纷纷举手示意,想要提问。
不过目前提问话筒还在普法时报记者手中,该记者紧接着提问道:
“周先生,请问是什么样的佣金书,能否展示下?上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周新伟听到记者提问后,略一转头看向身旁的李言,见李言点头,才道:
“这份佣金书是7月28日赵朗签给我们的,此前我们已经帮他们带看了一周多。
事先提醒过他们,如果要让我们继续带看的话,需要和我们签一份佣金书。
如果最终他们购买了我们带看过的房源,就需要支付中介费。
这份佣金书当时是由赵明本人签字的,我亲眼看着他签的。
在签了这份佣金书的次日,我们刚好带他们看了那套房产,最后赵明夫妇跳过中介购买的也是那套房产。
据我们了解,那套房产的原房主并未将房源信息独家授权给某个中介机构。
不过赵朗方已经给我们签了佣金书,应该按约向我们支付中介费。”
周新伟的上述回答此前已经和李言对过。
周宏伟见堂哥说完后,拿着那份佣金书,对着现场媒体记者道:
“各位,我手上这份文件,就是赵朗本人所签的佣金书原件。
我们已经对佣金书全部内容进行扫描。如果有媒体朋友需要,稍后可以向各位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大家请看,佣金书末尾,正是赵朗的亲笔签字。
赵朗签字时,其配偶项斓也在场,是知情的。”
周宏伟话毕,王庆丰拿着一沓佣金书复印件出现在单雪身旁。
担纲主持人的单雪举起话筒道:
“如果有媒体朋友需要看一下佣金书内容的,可以举手示意,我们会给到您一份复印件。如果需要彩色扫描件的,可以等记者招待会结束后联系律所前台工作人员。”
现场记者纷纷举手。
王庆丰准备了30份复印件,一下子就发完了。
有些人没拿到,就和身旁的人共看一张。
几分钟后。
又有记者举手准备提问。
是南方报业的记者,跑娱乐口的,他拿到话筒后,问道:
“我是南方娱乐周刊的记者,我非常疑惑,既然赵朗签过这么一份佣金书,为何之前赵朗夫妇一方和中介一方均未提及此点?”
坐在台上的李言听到记者提问后,主动拿起话筒道:
“我们前不久刚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正式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后,我们就向法院提交了包括这份佣金书在内的整套证据。
至于说,赵朗一方为何从未提及此点,这个你恐怕就得去问赵朗本人或者他们的律师了。
当然,不排除有两点可能,
要么是赵朗作为当红明星,业务繁忙,这种小事估计没放在心上,早就忘了。
要么就是赵朗夫妇其实并未向他们的律师提过这点,是故意还是疏忽,就不得而知了。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向其律师真实完整陈述案情的。
不过具体赵朗一方如何看待这份佣金书的存在,还得看诉讼开庭情况。
这位南方娱乐周刊的记者并未再提问。
主持人单雪见又有一名媒体朋友举手,让同事将话筒递给那人。
“李律师你好,我是搜易网娱乐板块的网站编辑,我想请问下,您作为专业律师,对于此案有何看法?对于接下来的开庭是否有把握?从法律角度分析,您觉得赵朗一方是否应支付中介费及支付多少中介费?”
李言拿起话筒,回答道:
“从现有案件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赵朗方应当向我方当事人支付中介费。
本案中,赵明夫妇是委托人,而我方当事人是中介人,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报酬金额,在佣金书中已有约定,按照购房总价款的1%-3%来确定。
我方已向所涉房产的原房主进行核实,赵朗夫妇购买这套房产的实际成交金额为3120万,应以此作为中介费计算基数。”
李言虽然没有回答这位搜易网编辑的全部问题,但要点已经有了,这人点点头,没再提问。
接着又有一人举手示意。
李言一看,是东海法治报的记者。
东海法治报记者接过话筒后,问道:
“李律师,咱们也算是熟人了,我们东海法治报,做过不少和您有关的案件报道。
之前您做过的几个案件,要么是开创先例的,要么是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很大的。
我个人比较好奇,您当时为什么会考虑接中介费这个案子?
在您看来,此案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特点?”
东海法治报记者提问这点,恰好也是在场很多媒体朋友想了解的。
如果说此前的亿元遗产官司,影响力主要还是在东海市,那么红星瓷厂与池葳集团的商标案件,经国家电视台实况直播的那场公开听证,已经让李言成为全国闻名的律师了。
李言为何会接这样一个案子?
不少人心中暗自怀疑,难道李言看被告是一对明星夫妇,想借这个案子来博关注,进一步提升自身知名度?
其实这段时间网络上也有一些人的发言评论,矛头直指李言,估计其中不乏有赵明夫妇的粉丝,
称李言就是个博出位的律师,故意帮着中介来碰瓷明星,以此来博取大众关注度。
诸如此类的言论还不少呢。
李言微微一笑,答道:
“我知道现在网络上会很多人都在猜测我为何会接这个案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我办理此案的动机和目的。
其实这些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我之所以接这个案子,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周宏伟是我同学,周新伟与我也非常熟悉,可以理解为,给同学和朋友帮忙。
我从来没有限制自己应该接什么样的案子,不应该接什么样的案子。
我是一名律师。
但想必大家也知道,我办了这些案子后,并不算缺钱,所以钱多钱少不是我接案的主要考虑。
至于说借着此案炒作来提升自身名气,我想,我本身也算有一定知名度了吧。
如果说一个律师要借炒作案件来提升知名度,其目的最终还是会落到拓展业务上面,也就是为了能多接案子。
不过我本人并不缺案子做,相反,我还在有意控制我接案子的数量,来保证办案品质。
当然,我也希望大家把关注点放在案件本身,而不是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八卦上。
至于你刚才问的案件特点。
其实这个案子是有典型性的。
有心人应该会留意到,近年来国内房产交易数量是逐年增多的。
关于买房时找了中介后是否存在跳单,这类纠纷接下来也会逐年增多。
所以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也能给房产买卖双方和中介方起到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李言有理有据的回应,让在场各位媒体记者都暗暗点头。
随后又有记者提问。
整场记者招待会进行了约75分钟,主持人单雪才喊结束。
当天下午。
关于这场记者招待会的信息逐渐在网络论坛和平台上被传扬开来。
像东海市的市民晚报当天就出了跟进报道,有些动作慢点的报社和媒体,第二天也都报道了。
而赵朗签署的那份佣金书,全文内容也被人放到了网上。
网友们看到后,见铁证如山,纷纷转变态度,站到了中介这边。
这份佣金书的内容曝光后,最难受竟然不是赵朗夫妇,而是赵朗的律师团!
司马钧是赵朗自己找的律师,司马钧看到佣金书后,立马打电话给赵朗,询问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其实司马钧也知道,对方律师李言大概率是不会在这个文件上造假的,如果造假的话,哪敢开什么记者招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