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接到了江淮高院的电话。
是法官東方恒打过来的。
“喂,李律师,我是法官啊,关于池葳集团和红星瓷厂的商标案二审,有个新情况,和你沟通下。”
“法官你好,请讲。”
“是这样的,这个案件一审不是判红星瓷厂败诉嘛,然后红星瓷厂提起上诉,二审才到了我们高院。
最高法院和商标部门出的文件和公告,想必你也知道了。
现在有个新情况,就是池葳集团通过代理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一审起诉。”
撤回一审起诉?
好家伙,现在成了败犬,就想当这事儿从没有发生过?
李言微微一笑,问道:
“法官,那合议庭现在是考虑同意对方撤回一审起诉?”
東方恒斟酌道:
“李律师,合议庭是否同意对方撤回一审起诉,需要审查后才能确定。现在是将情况通知你方,询问下你方意见。”
询问红星瓷厂的意见?
那必是不能这么轻易算了啊。
李言回道:
“我方认为二审应当照常审理。即使对方撤回一审起诉,我们还未撤回上诉呢。”
東方恒打这通电话,自然是被江淮高院院长魏崇山派过来打探下上诉方红星瓷厂的态度。
按理说,既然池集团撤回一审起诉,那一审判决书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诉都不存在了,基于诉产生的一审判决和上诉自然就没了。
换言之。
从江淮高院二审的角度来看,这事儿就结束了,不用再审了啊。
李言大概能猜出来二审合议庭的倾向态度,补充道:
“束法官,我想提醒合议庭,注意一点,那就是即使合议庭同意池葳集团撤回一审起诉,这个案件仍未结束!”
“仍未结束?李律师,这话是什么意思?”
東方恒有点搞不懂了。
李言也没卖关子,解释道:
“这个案子,我们当初在一审法院,可是提过反诉的。一审法院虽未受理我方提出的反诉,但是如今看下来,一审判决本身就是有问题的,那么我方提出的反诉这点,就得重新拿出来再论一论了。”
“反诉?红星瓷厂反诉池威集团?反诉的诉请和理由呢?”
東方恒瞬间想到很多。
红星瓷厂一审反诉的事情,在一审判决书压根都没被提过。
而江淮高院受理二审后,这个案件又牵扯了去京城开会。
所以東方恒等人确实此前没关注过一审还有反诉这回事。
“我方代理红星瓷厂,在一审提出的反诉,自然是主张对方商标无效,认为其有恶意诉讼之嫌,要求对方赔偿红星瓷厂的损失。”
现在对方败局已定,但这事儿自然不能就这样就翻篇了。
对方这么多年来在国内截获了多少利益,李言自然是要让对方出点血了。
况且这事本身就给红星瓷厂造成极大损失。
这里面不仅有直接利益损失,比如请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还有包括丧失潜在交易机会的间接损失。
原本红星瓷厂从去年底到上半年的精品瓷销售业绩是非常不错的,结果来了这事,致使红星瓷厂遭受重创,前面停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敢再卖货。
東方恒问:
“那针对你方提的反诉,当时一审法院有没有出过不予受理反诉裁定书?”
李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