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在这之前,林嘉竣也曾用过两次大规模炒作的宣传方式。
但是那两次炒作的对象,无论是《鬼吹灯》小说,还是《英雄本色》这部电影,它们本身的质量就摆在那里。
基于这个实力基础上,林嘉竣的炒作才能成功,不然极有可能翻车。
《虎胆龙威》在香江本土以及亚洲外埠市场,宣发这一块是由嘉禾和德宝负责。
而在北美这一边,则是由凤凰影视负责。
按照常理,北美这边的情况,应该嘉禾更加熟悉才对。
北美的宣传,交给嘉禾这边才更加合理。
因为嘉禾在70年代,李小龍的时代,就曾与好莱坞的公司合作联合制作电影。
进入80年代,嘉禾想要让程龙接班李小龍功夫巨星的地位。
更是先后和美国不同的电影公司,联合制作过四部电影来捧程龙。
林嘉竣决定自己要把程龙推出去的时候,就专门去了解过程龙以往在好莱坞的大致情况。
程龙的第一部好莱坞电影,1980年的《杀手壕》,因为和好莱坞电影团队理念的差距。
最终北美票房只得几百万美元,折戟沉沙,冲击好莱坞没有成功。
这些事情,还是程龙本人之前有一次请林嘉竣吃饭,和林嘉竣提及的。
拍《杀手壕》的时候,投资出品方是嘉禾,但是电影的制作班底,却全部都是好莱坞那边过来的。
双方签署有严格的合同,好莱坞制作团队对电影制作有极大的话语权。
好莱坞的团队,希望程龙会是李小龍那种勇猛强悍、拳拳到肉的风格。
而实际上,程龙那时已经开始有了自己明显的个人风格。
程龙的风格,偏于诙谐调皮,很多时候,动作犹如杂耍一般。
所以当时双方的合作,是很不愉快的。
那次饭局,程龙对林嘉竣坦诚直言,拍《杀手壕》那部电影期间的经历,对他简直是一种折磨。
后面1981和1984两年,嘉禾再次和好莱坞制作公司合作。
给程龙打造了《炮弹飞车1》和《炮弹飞车2》系列两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