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那么麻烦,有包子配稀饭够了。”
忘记从哪天开始,他们两人的早餐就变成了这样的共同时间。
顾晹记得是某一天清晨,他起床后,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瞅见饭桌上放着几个烧麦,厨房里却空无一人。
他估计小鹿上学或者上班去了。
他拿起一个烧麦,一摸还是温热的,也没多想,以为是小鹿早上没吃完剩下的。
他顺手就塞到了嘴里,然后一回头,就和从房间里拿着平板出来的小鹿面面相觑。
从那天起,他们两人就养成了早上一起吃早餐的习惯,各自轮流负责当天的早点,就像是一种无言的默契。
不过也仅限于早饭。
他饭量大,如果三餐都一起吃的话,表面上公平的轮流AA,最后就变成了他逮着小鹿一只羊……一只鹿猛薅。
小鹿也不富裕,早晚得给他薅秃噜皮了。
再说了,人小鹿是个好姑娘,他不能这么欺负人呐。
而且人家有男朋友的,他一个合租室友,得知道分寸。
已经住一起了,还整天吃在一起,那还像话吗。
吃住都在一起了,那晚上是不是也要睡在一起啊?
让她男朋友知道,不得连夜买票从蜀中赶过来?
到时候当面对质,尽管天王老子都晓得他占着理,可有理他也说不清啊。
除非他当场修练辟邪剑法以证清白,否则就是耶稣、穆罕默德拿命给他担保,小鹿的男朋友都不见得能信他。
别说人家了,这事儿换他来——
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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