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彭乡人。”
“哪里来的枪?”
“捡的。”
“你再给我捡一个试试去。”
“那你得先把我放了。”
“我劝你老实一点,看到后面那一排字了没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切,《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警官,我承认我带了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落你们手上,我认罚。”
魏鹏程示意审讯员停止审讯。然后,站起来点上一根烟,递给李本仁:“可以啊,看过《刑法》。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可是你这明显就是现学现卖,没点新意。我告诉你《刑法》还说,持枪人伤人并造成人员死亡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李本仁急了:“我又没有伤人。”
“你没有伤人,但是你这把枪伤了人。根据比对,枪里的子弹与去年3.15灭门的子弹口径一致,我们现在怀疑你与那起灭门案有关。”
“不可能。你们诬陷我,去年三月十五日,我在茂县,不在新阳。”李本仁情绪有些激动,脸涨得通红。
“有证人吗?”
魏鹏程一句话噎的李本仁哑口无言。
见李本仁心绪烦乱,魏鹏程压低声音说:“我告诉你,那起案件我们查了一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凶手。你知道上面有规定命案必破,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如今要证据有证据,要证人我也可以给你制造一个证人,你就权当可怜一下我们,认了算哒。反正你这人出去以后也是社会危险分子,索性就一起收了。”
李本仁一听要把自己定成杀人犯,瞬间咆哮起来:“你这是诬陷,我要告你,我要见你们领导。”
“别,我们也不想诬陷你,可是你不配合啊,我们也没有办法。”魏鹏程表现出一丝无奈,然后示意旁边的审讯员离开。
审讯员刚收起笔记本,李本仁的内心防线就已经崩溃了,哭着脸说:“别,别走。我说,我说,你们问什么我就说什么。”
“早就应该这样。”魏鹏程坐下,让同行打开笔记本。
“枪是从茂县的黑市买的,纯粹是为了壮个声势,撑个门面。警察同志,你知道这年头黑道也不好混啊。”
“哟,你还混黑道?”
李本仁突然感觉自己说漏了嘴,便哭丧着脸继续说:“就是混口饭吃。绝没敢伤天害理、违法乱纪的事。”
“继续说枪的事。”魏鹏程不想和他扯远了。
“好,好,好。”李本仁连声应道:“当时买了三把,一把75式,两把伯莱塔。”
“那两把枪呢?”
“高价卖给了开矿场的武磊了。”
魏鹏程一听,脑袋嗡的一下,他记得张新民的枪杀案所用枪支就是伯莱塔猎枪,即使再克制也难以压制激动的情绪,他站起来目光凶戾:“是南坪村的武磊吗?”
“是的。就是他。我们是一块泡温泉的时候认识的,他说他家在山里开矿场,用来防个野兽啥的。”
魏鹏程又想起了那个叫王大海的电话,脸上逐渐露出难得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