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比黎明日出稍早一些,天边才能刚看到旭日的红线,属于奔狼岭的一天却早已开始,阳光透过细碎的林荫洒下跳动的光斑,昨日留下的血腥味尚未散去,猎食的魔兽蠢蠢欲动。
狼王芬里尔甩动脑袋,枪簇利齿撕开鲜血淋漓的机动甲胄,从中拖出死去多时的甲胄骑士。
它正准备大快朵颐,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年轻的声音,谁也说不上为何那么漫不经心的女声,却魅惑得让人心神荡漾,就连野兽也有些出神。
“戴上项圈当我的狗,或者被我打死,你选一个。”
芬里尔回过头去,打量那个不知何时出现在树荫下的女孩。
她穿着黑色蕾丝编织的宫廷长裙,柔韧的鱼骨衬托出弱不禁风的腰线,白皙的双肩和一半胸口都暴露在外,为了避风而披着能够透视的轻薄黑色坎肩。
那双三寸高的漆黑细带高跟鞋,绝不是该出现在密林中的东西,穿着这玩意走路,要不了几步如玉似的脚丫就会被枯木杂草刺得鲜血淋漓。
这女孩怎么看都像是生活在温室的明珠,需要花很多钱和时间才能培养出来,她的人生就该与鲜花,美酒,时尚还有舞会作伴,奔狼岭这种声名在外的诸恶云集之地,应该一辈子都和她无关。
可芬里尔却骤然警觉起来,作为奔狼岭的领主,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它注意到那个女孩身后一连串足迹都带着血印,痕迹很深,那是唯有在浓郁如池的鲜血中走过,才会让鞋子的侧面水台都由黑染上这么深邃的颜色。
昨天那些闯进奔狼岭的人类,就是来杀她的吧?芬里尔想。
“我需要一条狗来为我看门护院。”
女孩晃了晃手里用藤条编织出来的项圈,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要求。芬里尔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它霸占奔狼岭已经长达几十年,这才让这里地方得名奔狼岭,普通人甚至因为它的恶名不敢靠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