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以后,庄暮夕还略微娇羞,默默在心里补充一句——“不像我,勉强也算门当户对”。
她母亲在一家跨国贸易公司上班,父亲在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卖基金,每年收入加起来差不多有50多万港币,在港城算条件还不错的中产。
范无眠又没有读心术,哪能猜到这姑娘心里在想些什么,满脑子只记得要先搞把吉他,再次说道:
“我会弹吉他,以前闲着没事自己练习过很长时间......嗯,在你还没搬家住到隔壁之前。能允许我分期当然更好,实在不行就算了,大不了先去蹭别人的,找个酒吧打工几天。”
难得见他找自己帮忙,庄暮夕丝毫不觉得为难。
毕竟跟顶级的钢琴相比,吉他价格还是蛮便宜的,而她自己有个存了几万块的小金库,实在不行还能自掏腰包买一把,所以只继续问道:“那你想要插电的木吉他,还是电吉他?”
范无眠毫不犹豫做出选择:
“插电的木吉他,适合自弹自唱,我打算去报名参加油尖旺中学歌唱比赛,登台清唱会很吃亏。”
“......”
庄暮夕露出个甜美笑容,双手背在身后,踩着楼梯往上走,说道:
“难道你还有个当歌手的梦想?如果不介意,我可以成为你的第一个粉丝,那首‘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是哪首歌里的歌词?”
“随便唱一唱罢了。”
范无眠含糊糊弄过去。
主要是他不记得周董的《夜曲》究竟是哪年发布的,如果这首歌还没上市,他却说是周董唱的,到时候很难收场。
......
回到教室之后。
忙着交暑假作业、登记新的校服尺寸、挑选选修课、八卦打闹,一上午时间就这么稀里糊涂过去了,很难感受到源自于毕业班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