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在床上,终于可以清醒着反省自己的行为,虽然不知道昨天晚上吃下的究竟是什么魔物,但是她和沈梓墨的关系发生了质的改变已经是事实。
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很多时候,男女关系就是因为走完了这最后一步,就开始迈向结束了。
她就那样直愣愣地盯着什么都没有的天花板看了半响,最后叹出一口气来,觉得自己很不争气——两人之间本来就只是金钱关系而已,难道连心也要一并卖了吗?
起身下楼,走路还是有点困难,不过比预想的好一些,她原以为是会像大姨妈来的时候一样血流不止的情况,现在没有出血只是疼而已。
沈梓墨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手上拿着一本书压在胸口上,他戴着眼镜,光着脚丫,睡着了。
原来他看书需要戴眼镜?
金属色半框眼镜,是很普通的款式,他戴起来显得脸颊更为瘦削了一些。
自从见过沈梓墨以后,叶如蓝便觉得,从来没有看到过眉毛长得比他更好看的人。浓密的眉毛,漂亮的眉峰,修长的眉尾与他额前的刘海交汇在一起,所谓眉飞入鬓的美男子,就是这般模样。
若要问叶如蓝最满意自己身体的什么部位,她会选脚。
她的脚长得非常好看,鞋子就特别好买,只要是她喜欢的款式,上脚一穿,看起来都像是专门为她设计的一样契合。长年穿高跟鞋导致她的大脚趾有点变形,不过,那也要脱了鞋子以后才能看得出来,只要穿着鞋子,她的脚看起来就是完美的。
像沈梓墨这样的人,最难一见的,就是他的脚。他是绝对不会穿凉鞋的人,就连室内的拖鞋也不会穿露趾的。
现在他就那样随意的,露出一双白净的脚丫子,骨节分明的脚趾根根笔直,修剪整齐的指甲,有着溜圆的弧度,他有一双干净又好看的脚。
就连脚都长得这么好看,真是没有天理了。
叶如蓝以前看过一部漫画,一位科学博士发明了一个手电筒,只要开灯照一下就能将东西变小,然后就可以将找不到停车位的小汽车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了,再开灯照一下就能恢复物体原本的大小。
她真想拥有一支那样的手电筒,这样她就能将他变小,然后放在她胸前的口袋里了。
好想把你藏起来,藏在胸前的口袋。
她抬手摸到他修理整齐的鬓角,指腹轻轻滑过他的下颚,然后停留在他嘴唇和下巴之间的凹处。
人的身上有几处美人窝,如酒窝、梨涡和腰窝。
沈梓墨倒好,他的美人窝长在嘴唇下面,这样就显得他任何时候就像是嘟着唇在索吻一般。
她留恋的望着他,终于明白了一种感受:“我只要看着你,心中满满的都很柔软。不管我有多生气,只要你主动和我说话,我都不忍心你的话掉在地上,我想接着。”
沈梓墨闭着眼睛都能准确地抓住那只四处游走的手,放在唇边,闻了一下,香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