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
且不说这古老的歌曲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单说,谁的狗胆真是有够大啊,在向总主持的会议上,居然不关铃声!
就在大家东张西望紧张又期待的想看那个二货是谁的时候,向明阳十分淡定的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只小巧的手机,他根本不顾正在进行中的工作,也不管作报告的下属还在继续汇报,直接说:“喂,以晴。”
那温柔溺爱得无边无际的口气,带着蜜糖一样的甜味,扑了大家一脸,让习惯了老板严肃认真一面的下属们为之一震。
除了安以翔之外,没有人知道向明阳的女儿叫向以晴,所以大家对电话另一头叫“以晴”的人的身份猜测,已经脑补的欲罢不能,一骑红尘,拉都拉不回来了。
向以晴的父母在她12岁的时候,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完成了离婚程序,还那么小的她,被两人争夺,最终也没有人征求她的意愿,法院把她判给了向爸爸。
从小就和妈妈相依相伴的小姑娘在和不太熟悉的爸爸住一起之后,整个人都觉得别扭,尤其是,她要添置衣服了,他还得找个公司的女性员工来陪着她一起逛街,帮忙选购。
女孩子的内衣之类的,更加是麻烦事,他想委托女员工帮忙,向以晴却觉得如此尴尬的事情怎能为外人道也,于是都靠自己瞎买。
向以晴读初中之后为了避免和父亲独处的别扭气氛,毅然选择了住校。这一切皆是机缘巧合,若不是父母闹离婚,她也就是个幸福的普通小姑娘,不会想要交笔友,就不会认识易风;若不是讨厌和父亲相处,就不会选择住校,也不会对电视上的穆风一见钟情。
自从向以晴住校之后,向明阳就开始反思
——家里没个女人也不行,女孩子的事情,我来处理总是不方便的。
于是他就致力于为向以晴找一个后妈照顾她,他挑挑拣拣了几年,总算选定了一个合适的贤妻良母,两人交往之后感情也逐渐升温,他觉得是时候让向以晴见见他的女朋友,她未来的后妈了。
在向以晴周末回来休假的时候,他说晚上会有客人来家里。
向以晴当时已经15岁,是叛逆期正盛的时候,见谁都不想说话,觉得说了也没人理解,正是以自己为中心,非常自我的年龄段。
那位贤良淑德的女性,提着菜,进入向家的厨房,一个人熟练的操持出了一大桌子菜肴,还拒绝了向以晴礼貌性要求帮忙的提议,直说小孩子去玩就好了不用做家务。
本来冷锅冷灶多年的向家,那天晚上充斥着锅碗瓢盆热闹的声响,食物的香味飘散开去,诱人极了。
女人十分温柔,也知道现在的小孩子,都是很不喜欢长辈为他们布菜的,所以菜上桌之后,也并不是像其他大人一样热情的夹菜,只象征性的介绍了一下每道菜里都有什么食材,让向以晴多吃一些,长身体。
饭间,女人提出,向以晴的衣服也该换新一季的了,下次休息她来陪向以晴去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