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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这次的坚守是为了罗德(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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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

盛夏的纳恩河流域单论气温来说要比中庭更热一些。

就连迎面吹来的风都带着一股热气。

河水在正午的阳光下会泛起浑浊的铜黄色。

时断时续的雨水总会让上游带来雨季冲刷出...

汤米把最后一口硬面包咽下去,喉结滚动时牵动了脖颈上新添的一道浅红擦伤——那是前日搬运铁丝网时被粗糙的镀锌钢丝刮出来的。他抬手抹了把脸,指腹蹭过额角汗渍,留下几道灰黑印子。远处坡顶刚立起的观测哨塔上,两名老兵正用望远镜来回扫视东北方向那条被雨水泡得发软的土路,望远镜黄铜镜筒在正午阳光下偶尔反出一道刺眼的光,像一粒跳动的火星。

工兵铲还插在刚垒好的胸墙边缘,刃口沾着湿泥和草根。汤米蹲下身,用拇指搓掉铲柄木纹里嵌着的碎石碴。这把铲是黑金城第三兵工厂去年冬末新产的型号,铲头加厚了三分,背面铸着细密的防滑菱形纹,握把末端刻着编号“XSC-7294”。他记得领装备那天,司务官特意敲了敲铲面,说这玩意儿能当短矛使,也能砸开冻土,更能在敌人冲上来时当盾牌用——话音刚落,旁边一个新兵就笑出了声,结果被希安连长拎着耳朵拖去绕营地跑了三圈。如今那新兵正坐在十步外啃干粮,左腿还裹着绷带,是昨天挖排水沟时被塌方的土块砸的。

雨停后的第三天,空气里那股子潮腥味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泥土蒸腾出的微酸气息,混着松脂与枯草被晒暖后的干香。汤米仰头看了看天。云层薄得像被水洗过,蓝得发硬,几缕絮状云丝浮在天边,纹丝不动。这种天气,最适合打靶,也最适合……杀人。

他忽然想起训练场上的靶标。不是那种画着圆圈的木板,而是新星城靶场西头新设的活靶区——三排真人大小的陶俑,穿着不同款式的狼主卫队皮甲,关节处嵌着活动簧片,背后连着绞盘和滑轨。教官一声令下,陶俑便从掩体后突然探出身子,持刀、举弓、甚至弯腰投掷短矛。新兵们必须在五秒内完成瞄准、击发、再装弹、再瞄准的动作循环。汤米第一次打中移动靶是在第十七次实弹训练,子弹擦过陶俑右耳,崩飞一小块釉彩,落在沙坑里像颗凝固的血珠。

“嘿!汤米!”矮个儿突然从身后拍他肩膀,力道重得让他往前趔趄半步,“阿克索男爵的人到了!”

汤米猛地转身。坡道下方扬起一片淡黄色尘烟,马蹄踏在碎石路上的节奏由疏转密,渐渐汇成一片沉闷的鼓点。三十骑精锐轻骑兵正沿缓坡蜿蜒而上,马鬃修剪得极短,鞍鞯漆成哑光的铁灰色,每匹马颈侧都挂着一枚青铜狼首徽章,在日光下泛着冷硬光泽。领头者身材高瘦,披一件无袖链甲背心,肩甲边缘钉着七枚银钉——那是碎岩郡阵线步兵指挥官的标识。他没戴头盔,只用一条黑布缠住额角,下巴上有一道旧疤,斜斜切过唇线,让整张脸看起来像一张拉满却未射的弓。

希安连长已站在坡顶临时搭起的旗杆旁,军服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佩剑垂在左腿外侧,剑鞘上铜箍被磨得锃亮。他朝来人抬手行礼,动作利落得像刀切豆腐。对方也回礼,手指在眉骨处一顿,随即翻身下马,靴跟磕在地面发出清脆的响。两人走近几步,声音压得很低,但汤米仍听清了几个词:“……铁爪堡昨日有信鸽离巢”“……霍顿老狗昨夜调了两个中队往东谷口”“……你们左翼第三哨位得往前推三百步”。

矮个儿凑近汤米耳边,呼气带着麦芽糖的甜腻味:“听说阿克索男爵的骑兵昨儿半夜突袭了博斯邦北门粮仓,烧了三座囤粮棚,还顺手砍了守仓队长的脑袋挂在旗杆上。”

汤米没应声,只盯着那队骑兵卸下马背上的辎重。他们运来的不是粮草或箭矢,而是一卷卷暗褐色麻布包扎的条状物,长约三尺,粗如小儿臂膀,两端用铅皮封死。几个士兵上前接应,动作谨慎得近乎虔诚。汤米认得那东西——去年冬训时,工兵教官曾拆开过一截样品:外壳是浸过桐油的厚麻布,内里填塞着黑金城特制的复合火药,夹层里还嵌着细碎的陶片与淬毒铁蒺藜。这是“雷音锥”,黑金体系最新配发的攻坚爆破物,专为炸塌城墙基脚或摧毁拒马桩而设。教官当时说过,一截雷音锥的爆炸威力,抵得上二十斤传统火药。

“咱们今晚就得把雷音锥埋进预定位置。”希安连长的声音忽然响起,不高,却像锤子敲在每块胸墙上,“第一排,跟我下坡;第二排,加固左侧鹿砦;第三排,把铁丝网再拉紧两寸——记住,不是挂上去,是钉进地里,要让它咬住土!”

队伍迅速散开。汤米跟着第一排往坡下走,靴底碾过干裂的土块,发出细微的碎裂声。坡底有一片被雷劈焦的桦树林,树干漆黑扭曲,枝杈稀疏如骨。这里正是通往铁爪堡的必经之路,也是阿克索男爵划定的“咽喉点”。林间空地上,早已用白石灰划出十几处爆破点位,每个点位旁都插着半截削尖的松木棍,棍尖绑着褪色的红布条,在风里微微抖动。

“汤米,你带三个人,负责二号、四号、六号点。”希安连长递来一张羊皮纸地图,上面用炭笔标注着密密麻麻的符号,“雷音锥埋深三尺,引信管朝南,覆土后用苔藓盖严实。做完立刻回来,晚饭前我要看到所有点位的标记旗插到位。”

汤米接过地图,指尖触到纸面粗糙的纤维。他低头扫了一眼,二号点在焦树根部,四号点在倒伏的朽木下,六号点则卡在两块天然巨岩的缝隙间——这地方连野兔都难钻进去,偏偏是骑兵最容易忽略的死角。他忽然想起父亲教他锻铁时说的话:“好铁器,不在最亮的地方吃劲,而在别人看不见的褶皱里咬住力道。”

他点了三个名字:矮个儿、沉默寡言的弓手莱恩、还有总爱哼跑调小曲的炊事班学徒巴特。四人扛着工兵铲和雷音锥走向焦林,脚下枯枝断裂的脆响惊飞了几只乌鸦。乌鸦扑棱棱飞起时,汤米瞥见其中一只翅膀上沾着暗红斑点,不知是血还是陈年锈迹。

挖掘比预想的更费劲。焦土下面竟是一层板结的黏土,铲子楔进去只留下浅浅白痕。巴特喘着粗气刨了半刻钟,额头青筋直跳,铲刃却只翻起指甲盖大的一块泥皮。汤米蹲下来,伸手抠了抠土层边缘。指尖传来一种奇异的滞涩感,仿佛泥土里掺了胶质。他扒开表层浮土,露出底下深褐色的硬块——那不是岩石,也不是树根,而是一团纠缠的、半透明的蛛网状物质,泛着珍珠母贝般的幽微虹彩。

“这……啥玩意儿?”巴特凑过来,鼻尖几乎碰到那团怪异的网。

汤米没答话,只用铲尖小心挑起一缕。那东西竟柔韧得惊人,拉长三寸都不断,断口处渗出极淡的银色汁液,落地即凝成细小的霜晶。他心头一跳,想起《黑金周报》第三期附录里那篇《北域异植考略》——文中提过,狼主领地特有的“霜髓蛛网”只生长在受古魔力长期浸染的土壤中,其丝可制甲胄衬里,亦能干扰低阶魔素运转。若此地真有霜髓蛛网,说明地下很可能埋着尚未枯竭的古魔脉节点……

“别碰!”汤米突然低喝,一把按住莱恩伸向蛛网的手,“用铲背刮,别伤它。”

三人依言行事。汤米将雷音锥小心平放于坑底,又取出随身携带的小瓶,倒出几滴琥珀色液体滴在锥体封铅上。那是稀释过的魔导稳定剂,能延缓火药受潮失效的速度。做完这一切,他用苔藓仔细覆盖坑面,又从焦树根下刮下厚厚一层黑灰撒在伪装层上。最后,他拔出匕首,在附近一块石头上刻下三道平行短线——这是黑金体系内部通用的隐蔽标记,代表“已布设,需二次验核”。

返回坡顶时已是黄昏。夕阳把云层烧成一片熔金,映得整片战场像块巨大的铜镜。主营地方向传来低沉的号角声,三长两短,是炮兵阵地完工的讯号。汤米抬头望去,只见远处山脊线上,十几门黑金一式十二磅榴弹炮已列成弧形阵列,炮口齐齐指向博斯邦方向,炮架下的夯土基座还冒着新鲜的潮气。更远处,两台蒸汽攻城车静默矗立,粗壮的履带深深陷进泥地,烟囱顶端飘着几缕稀薄白汽,像两条蛰伏的灰龙。

晚饭是燕麦糊配腌肉干,每人还分到一小块黑麦面包。汤米捧着搪瓷碗坐在胸墙边,热气熏得睫毛发烫。他掰开面包,发现里面嵌着几粒深紫色浆果——是苔林里采的蓝莓,酸得舌尖发麻,却莫名解乏。矮个儿坐他旁边,边嚼边嘟囔:“听说今夜会有斥候摸进博斯邦外围,剪掉他们的游哨。”

“剪?”汤米咽下一口糊,“怎么剪?”

“用这个。”矮个儿从怀里掏出样东西——一柄巴掌长的短匕,刃身窄而微弯,通体乌黑,没有反光,只有刃尖一点寒星似的冷芒。“黑金城刃具厂特供,淬过三次魔液,割喉不带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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